第14章(1 / 2)

主食、副食、佐料、香料,这些能看出当地的农业和畜牧发展程度。

厨房和厨师等人干净与否,也能看出当地人的平均素质和精神面貌。

厨房里的厨娘和几个打下手的奴仆看到少爷竟然来了厨房,都吓了一大跳,全都弯腰行礼。

厨娘更是惴惴不安,难道少爷知道了她有偷偷地拿府里的食物带回去吃?

管家管得很严,自从府里没什么多余钱财,管家对府里的食物和财物等查得更严。以前厨娘还能光明正大地把一些府里不要的边角料或快腐败的食物带回家,现在只能偷偷藏在衣服里带出去,还不能带多。

系统跳了出来:【任务四,厨房里有贼,有人偷窃领主的财产,请被改造者找出家贼并给予惩罚,让对方深刻认识到偷窃主人财物的错误。任务时限一天,完成可获得人品值-50点以及随机掉落一种可食用植物种子的奖励。】

给种子的奖励很吸引人,但找贼不急,他得先解决自己的饮食问题。

唐博目光在厨房里环视一圈,厨房大约有二十个平方,里面有四个人在干活。行礼前,两个人在给麦子去麦麸,貌似厨娘的人正在吃早饭,这位厨娘还边吃边用手不停拍打一个跪在地上的小姑娘的头部,看到他来了,才赶紧放下饭碗站起来。

四人身上都不算太干净,他站在厨房门口就闻到了一股汗馊味。

四人的指甲更是不能看。

唐博也不能追求太多,这时候还没有指甲剪子,普通人修剪指甲全靠牙齿啃。在没有现代工具帮忙的情况下,包括厨娘在内的仆人们每天要做的活计很多,他们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专门去清理指甲中的泥土,缺水又导致他们不能经常洗手。

但厨房本身打扫得还算干净,至少案板上看不到明显的油腻,锅碗瓢盆也都放得整齐。

灶台是最普通的土灶,有一个烧火口,一大一小两个炉口,后面通着烟囱。

“我们平时吃的食物和佐料有哪些,都拿出来,我看看。”唐博身上的改造圣父系统注定让他走不了亲民路线,他也就没搞暖人心那套,直接下令。

厨娘连忙招呼帮工把所有食物种类都拿出来放到案台上。

满脸黑灰的小姑娘缩到了灶台边,她似乎是负责烧火的。

食物非常简单,白鹿领的主要农作物就两种,黑麦和小麦。

小麦还是上一代领主从别的领地花大价钱引入,之前白鹿领吃的一直都是黑麦粉做的黑面包。

黑麦粉哪怕去掉所有麸皮,精磨两三遍,口感仍旧大大不如小麦粉,尤其用黑麦粉做出来的面包很硬,时间稍微放长一点都能当棍子使用。

小麦被引入白鹿领后,领主一家就只吃去掉麸皮又精磨两遍的小麦粉制作的食物。

厨娘会的不多,只会用小麦粉做白面包,或直接冲麦粉糊糊。

仆人们除非得到主人赏赐,否则基本没什么机会吃小麦粉做的白面包,他们和领地领民一样,都是以黑面包为主食。

可能有人要问既然小麦粉的口感好,为什么白鹿领不干脆全部种植小麦?

唐博从原身记忆里挖掘出答案,概因黑麦好种植、易成活、还耐寒耐旱,加上黑麦在本地种植时间已经很长,已经被本地水土驯化,秋收产量远比上代领主引入的小麦产量高。

而小麦……也不知道是不是上代领主引入的小麦种子不太好,还是这种小麦不太适合本地水土,不但发芽率不高,到了秋收期,灌浆率也不高,最后一亩地能收获一百斤就算不错,这还是包含麸皮和麦壳的重量在内。

因为小麦粉口感好,比较能卖得上价钱,白鹿领领民种植的小麦全都会用来抵税,只把黑麦留下部分当口粮。

领主一家收到小麦后,一部分留给自家食用,还有一部分就全都给领主卖了换钱。

领主再往上面交税,用的就是钱币和黑麦。

主食以外,副食只有发臭的腌肉和一些当季蔬菜。蔬菜品种还很少,一种像是甘蓝,一种像是水芹。

佐料只有一种,盐,且毫不意外的只是粗盐粒。

就这,厨娘还跟唐博夸耀:“这可是海盐,还是上代领主跟路过的商人花大价钱买来,可惜吃了这么多年,也没多少了。”

唐博惊得无以复加。上代领主也就是原身他爷爷已经逝世九年,这些海盐竟然吃了九年还没吃完?

幸好盐这东西,只要不受潮不过热,就不会发生变质的问题。

厨娘还表示海盐只有领主一家才能食用,仆人们吃的都是岩盐块磨碎后用碎盐化成的盐水。

化成盐水则是为了让岩盐块中的杂质沉淀。这可是厨娘家传的独有智慧,很多人家都舍不得把盐块化水,哪怕他们也知道盐块中含有一些杂质。

“有香料吗?”唐博不抱希望地问。

厨娘迟疑,被唐博目光扫到,才战战兢兢地从案台下面拿出一个小篮子。

篮子里放着一些像是野草的植物。

厨娘绞着手指,喏喏地道:“这种草放到鱼肉里面可以去除腥味,药师也说这种野草无毒,但……”

“但你不敢使用。你平时给自己和仆人们做食物,是不是会放这种野草?”唐博问。

厨娘都要跪下了,“是,只有做鱼的时候。可河鱼有刺,您小时候吃鱼肉时还被鱼刺卡过,老爷和夫人早就吩咐过,不准给您准备鱼肉。”

而且她只会煮鱼,煮出来的鱼腥气无比,就算放了那种家传野草,效果也不是特别好。这种鱼端到领主一家面前,那就是找死。

唐博捏起篮子里的野草仔细看,看外表有点像是鼠尾草。

他当初会进入情报调查员那一行当,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被人发现具有照相机记忆,俗称过目不忘。

但过目不忘并不是一个特别美好的能力,他的能力更是一种脑科疾病。这能力没有让他变成天才,初期反而让家人和周围人都以为他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智商低下。

看到什么都能牢牢记住,导致他的大脑需要比别人花更多精力才能处理日常事物。小时候他的病情表现就是注意力不集中,回答问题驴头不对马嘴。因为他听到一个问题,当脑中想答案时,会把与答案相关的内容全都回忆起来,而刚刚才看到的周围景象也会浮现在他脑海中,这就会造成极致混乱。

他的公司老总在偶尔发现他后,帮助了他很长时间,为他找医生、为他找专人训练,让他逐渐学会分拣信息、把不太重要的信息储藏起来、以及大脑内部信息的快速查找和调用。

因为欠了很大人情,他上高中开始就帮对方出任务,后来知道公司和国家层面有合作,类属于“对外我不承认你和国家有关,但对内你就是国防部承包商之一”,他就更是被深深套牢,再也下不了贼船。

简单说就是该公司从上到下都不是编制内成员,但享有的福利待遇和编制内成员一样,一线转职,可以很顺利地转到体制内公职。他们必要时也可以借用各种身份、获得各种方便。

日子过得很刺激、很丰富,酬劳也很丰美,但他三十六岁就得了嗜睡症,也许就是大脑(精神力)使用过度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