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2 / 2)

好在因李辛听取了陆辞的建议,不曾拖拉过,于是这会儿虽仓促了些,但也算是险险赶上了。

陆辞当然清楚极其看重此事的孙父也会出现,便不准备光明正大地出现。

而是等快到县衙时,就停了下来,随意请了一位路过的行人,将提前了几个时辰到那里,与孙父一干人焦急地等待结果宣判的李辛,直接叫到他这边来。

李辛一得消息,迫不及待地就找了个腹痛的理由,立马离开了那些人,直奔陆辞这来了。

因他太过紧张,脸色好不到哪儿去,找的这借口,倒也没让人起疑,尤其孙父见状,还无形中对他多了几分轻视。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 一般扑买的限期是1-3个月。

2.投标的过程中,官府“造木柜封锁,分送管下县分,收接承买实封文状”。也就是送锁好的木箱到辖下各县镇,凡符合资格且有意投标的人,都填好自己愿意出的价格,密封后投入柜中。

而在评标的程序中,木柜的拆封必须是公开的,有州政府多名官员在场,并允许公众观看。

中标人确定之后,还有一道程序要走:公示,“于榜内晓示百姓知委”。以表示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正。最后,由政府给中标人颁发“公凭”,实质上就是订立合同。(《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3.之前忘记说明,为什么陆母面对父母硬要让她嫁别人时离开了。

因为按照宋律,女子丧夫,如果她立志守寡,她的祖父母和父母有权力强令她改嫁。如果不令寡妇改嫁,反而会授人以柄,成为别人攻击的借口。

宋仁宗时,高官吴育有个弟弟,娶了媳妇。弟媳生下六个孩子后,弟弟去世了,弟媳妇决定不再改嫁。官员唐询上奏皇帝攻击吴育时,其中一条罪状就是他没有让弟媳妇改嫁。(《假装生活在宋朝》)

第三十三章

这些天里,李辛有同朱说联系着,严格地照着陆辞的谋划一步步去实施,情况更是一切顺利。

但真正到了这日,他心里又怎么可能不紧张呢?

能见到久违的陆辞,他才终于有了一个悬得七上八下的心落地的安然感,握着陆辞的手,发自肺腑地感叹道:“陆郎啊陆郎,我可算是又见到你了!”

陆辞笑道:“万事俱备,你愁什么?”

李辛当然不好意思承认,单是同那些颇有名气的富商们坐在一块儿,就已经足够叫他如坐针毡的了。

他苦笑:“最怕是庄户们临时变卦,或是公祖不让。”

陆辞莞尔:“与庄户间的契书立好了么?用的可是我替你找的那位牙人?”

李辛赶紧点头:“都立好了。就是那位牙人不错。”

陆辞:“只要正式立了契约,他们纵使反悔,你也不会落得两手空空。”

牙人在立契书时,不可能不确定好违约方对被违约的具体赔偿,那数额定然不小,至少能让爱占小便宜、摇摆不定的一些人望而却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