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许是爱错人带来的后遗症,很多事情看得很开了,何必总是纠结于这些感情方面的呢?就这样简简单单地生活也挺好的。
我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生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应该会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的。
可有时候就是那么意外。
再一次见到秦皓天,是我打死都不敢相信的。
隔天清早,我又跟着村里的伙伴们推着从山上砍下来的柴推到了镇上去卖。
这个小镇生活成本很低,物价也不高,也不会像大城市那样生活节奏极快,这里的人喜欢慢节奏的生活。
有时候喝杯奶茶,坐在小店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
有时候,跟着来旅游的游客闲聊一聊就是一个下午。
这也是我喜欢待在这里的原因,在这里我可以放空自己,随心所欲的生活。
偶尔碰到有游客问路什么的,我也会热情回答。
卖柴,只是一个娱乐,看着自己的辛苦成果被卖光了,这种成就感使我不亦乐乎。
此时,正是阳光正好的中午,生意特别好,柴枝已经卖得差不多了。
一只黝黑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我转过头来问福民:“怎么了?”
“二楼上靠窗的那个位置有个男的一直盯着你,还盯了很久。”
顺着福民的视线抬头往上看,他………怎么会是他?
福民霎时觉得安生脸色都变得煞白了起来,关心问:“阿生,没事吧?”
我摇摇头,连忙说道:“福民,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剩下的柴你帮忙卖了吧,钱算你的,我先回去了。”
还没有等到福民回答,我赶紧起了身,拉着那只我两年前买回来的纯白色的马一起往回走。
他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他来是想干什么?还不肯放过我?
想到这,内心仍然有一丝丝恐惧,以往那些不好的画面纷纷涌入脑海里。
香格里拉这个地方很大,山也多,走回去的路并不短,我骑在白马上拍了拍它的脑袋,“大贵,我们跑快点。”
大贵是一只听得懂人话的马,是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村民阿妹卖给我的,她说这只马很听话,而且它是个快跑高手,可以跑很久的路都不会累。
于是,我就买了下来,成了它的主人,给它起名:大贵。
它的主要职责还是帮我陀肉驼柴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