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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鲜亮丽的省会大都市下,有一处被人遗忘,永远黑暗的角落。

被高高的围墙挡住阳光的偏僻小巷,这里污水四溢,蛆虫和蟑螂窸窸窣窣地在腐(gc)败的排泄物里钻来钻去,到处散发着拳拳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举目望去,会发现小巷子里堆满了纸箱。

这里是被遗弃的城市角落,却是流浪儿的欢乐园,和这里一样,他们同样被人遗弃。

不远处几个小乞丐正好奇地躲在纸箱里朝外探头探脑,看闯进这个被抛弃世界的外来者。

男人拿出帕子捂住鼻子,厌恶地皱了皱眉。他大概三十岁出头,穿着身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淡蓝色休闲套装,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紧贴着头皮。他相貌十分英俊,似乎他还化了妆,脖子和脸颊处有道颜色分明的明暗交接,看来是在脸上涂了层粉,靠近了能看见,他眼睛上还描了一层眼线。

这样的人到现在已经不算是多稀奇,男人也有和女性一样爱美的权力。哪怕是穿裙子踩高跟鞋也没人多说什么。

他捂着口鼻,继续朝巷子深处走,过了一会,他包里的电话响了,他铁青着脸接起来,说道:“差不多了,那些货都太老旧了,没必要留下,你自己看着办……我会再带批新货回去……这么多年都没出过问题,你怕什么?”

这时,巷子深处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男人神情一凝,对着手机说了句:“等我回来再说。”,随即他挂断电话,脸上熟稔地展出一抹笑容:“好久不见。”

一个坡脚老头从黑暗的巷子深处走了出来,他身后跟着几个浑身散发恶臭的乞丐,有老有小,无一例外是男性。

“货都在这里。”老头点着人头,“都挺机灵,不会坏事。”

男人打量着这些满脸油污的乞丐,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只是面容带着些慌张和忐忑,还有隐约的兴奋。

“很好。”男人满意地点点头,又走到其中一个小乞丐身边问,“能认路吧。”

小乞丐只有十一二岁,有些害怕,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慌张地看着男人。

老头忙不迭地插嘴说:“能认路,臭水沟里养大的孩子,哪片路能不认识。”

说完,老头用力推了下小乞丐,后者连忙点头:“是,我不仅认路,还能躲警-察。”

男人眼睛一亮,愉悦地笑了声:“好,很机灵。”

“钱。”老头干瘪的脸上裂开一条缝,露出一口烂牙,朝男人谄笑着,摊开两只黑黢黢的手,“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