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他不用了,我打开p4,闭上眼听他唱的《黄昏》,音乐将窗外的闷热和燥气隔了个一干二净,四十分钟的车程也一下子缩短了,司机对我说到了的时候,我有些茫然,付了钱站在路边,看着周围完全陌生的建筑物,心里没来由的激动。
第一次约在我完全不熟的地方见面,可却没有惊惶的感觉。
pa里的歌声还在继续,黄色的阳光照在灰白的路面上,隔着宽阔的马路我看到一个瘦高的人向我招手。
我没见过他的照片,但小路给他看过我的,可我还是没想到我的分辨率这么高,能够让他一眼就认出来,立体和平面的差别应该还蛮大的吧。
他朝我走来,一面避过时不时呼啸而过的车辆,他的影子被夕阳拉长,被车轮碾压,他一面看我,好像怕我等得着急会跑掉似的,因此时不时就向我笑一下。
人约黄昏后。
又是黄昏。
一个红灯,他向我跑来,跑动中我看清了他。
他的头发是天然黑,完全没有染过的痕迹,通常发色黑的人,发质都很柔软,我看着他随跑动扬起来的黑发,想着一会要找机会摸一摸。
他穿着深紫色的长袖t恤,上面印了不明所以的灰白色英文字母和图案,深灰色的长裤下是一双人字拖。
人字拖?
不是赶时髦的那种人字拖,而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家常穿的那种,塑料蓝的人字拖。
在我观察他的同时,对方也在打量我,但我实在没来得及收起讶异的神色。
他也看出来了,跑到我面前时指了指马路对面,他刚出来的大门,“我就住那。”
我的眼睛又瞪大了,约我在你家旁边的餐厅,你居心叵测啊。
他赶忙解释道:“不是,那个,不是不知道在哪吃好嘛,这家我常来,觉得还不错……才……”
“啊,不要紧,说了要你定嘛。”我笑了笑,他的脸已经有点发红了。
“哦,”他抓抓头,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那,就在那边。”
我们一起过马路,他始终挡在有车的那边,这种小细节让我很窝心,虽然不是大姑娘不需要这样保护,但被在意的感觉还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