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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收留我。”

“嗯,应该的。”

边序说着把上衣往下拉,露出结实的腹肌散热,他往空调的地方看了一眼,客厅忘记开空调,难怪有点热。

本来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动作,以往每当被路席看到的时候,他眼神总是直勾勾的,边序也乐意让他看。

可今天的路席竟然捂住了眼睛,还伴随着他惊慌失措的声音:“大哥,你快把衣服放下,我什么都没看到!”

边序愣了一下才意识到他这样是因为自己把衣服掀开了……他以前可是胆子大到敢偷摸自己那里的!

完蛋,彻底从涩涩小鹿变成纯情小鹿了。

于是边序不得不把衣服放下,然后打开空调,温声安抚受惊的小鹿,“抱歉,我没注意,太热了。”

“没事的。”大概是这样事情太过让他羞涩,边序眼睁睁看着他的耳朵一点一点红起来,如同被胭脂染红,绝色倾城。

可爱的让边序想捏一捏。

但是他忍住了。

空调的凉风吹走燥热,不过多时,路席脸色已经恢复如常。即便是这样,他也依旧不敢抬头多看边序一眼,甚至还把脸别开,假装看风景一般。

边序这会儿有很多话想说,但他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呆愣地看着路席,脑海里思绪万千。

还是路席主动打破这份平静。

“大哥,我失忆之前,我们是什么关系?”

是什么地方都摸过,亲过小嘴,差点做到最后一步的「朋友」,这是可以说的吗?

“朋友吧。”边序只能这样说,又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

路席的表情有显而易见的失落,随后垂眸看着地板脚尖在地上画圈圈,呢喃道:“只是朋友啊。”

“什么?”因为走神,边序有听到他说话,但是没太听清楚。

“没。”路席急忙否认,生怕他会再多问一句。

还好没有。

两人的眼神有刹那间交汇,不过很快又各自别开。

一个看天,一个盯着地板,就是不敢看对方。

路席兀自想得出神。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书不重要,穿成霸道总裁,并且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也不重要,重要地是,他好像对书里的一个路人角色动心了。

要命。

而且这个人说,他们以前只是朋友。

只是朋友,他就对自己这么关心、负责,他还做得一手好饭……怎么会有这么完美优秀的男人?

路席真的没有料到,自己会沦陷的这么快。几乎是一见钟情的程度不说,后面还被他死死地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