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末想到刚才报警时看到的未接电话,揉了揉小孩的脑袋瓜:“抱歉,超市里太乱,我可能没听见。”
小孩看看他,抬起手指戳了戳他衣服上的一个破洞,问:“你在超市跟人打架了吗?”
“差不多,刚才超市里很混乱,我一时跟你说不清楚,等会儿回去……”
“哇啊!吃人啦!吃人啦!”
萧末猛地回头。
“你要干什么?快放开新仔!”
一个看不出年龄、穿着长裤的男子趴在那叫新仔的混混身上,正在吸食他脖子处流出的鲜血。
“k哥我们快逃吧!这些人都疯了!”那个在不停躲闪孤寡老头追击的混混冲过来大叫,“你看!你看啊!”
萧末也看到了。
看热闹的人群分成了三大部分。
一部分在捡拾地上的食物,捡到了就往嘴里塞。有几个人还为了争抢一根香肠打了起来。
还有一部分……这部分只有三个人,这三个人分别扑在受伤的三个伤者身上吸食他们的鲜血。
丁桥和叫k哥的混混都被吓得不知所措。不过丁桥毕竟当过兵,反应要比混混快得多,当即就上去一脚把吸血的疯子踹开。
可是刚踹开,那人又扑了上去,竟是眼中只有鲜血了。
最后一部分人还保持着神智清醒,这些人被吓得四散分逃,有些人一边跑还一边大叫大喊着“吃人了!”“丧尸出现了!”之类稀奇古怪的话。
孤寡老头看有人抢夺他好不容易保护下来的食物,也不去追杀那两名混混了,拿着玻璃瓶就去扎抢他食物的人。
那些人又和老头战成一团。
惨叫声、叫骂声响起。
除了这里,小区门外的路上及附近住户也在发生骚乱。
这一刻,空气中似乎都饱含着让人亢奋及疯狂的因子,很多人情绪异常高亢,宛如火药桶一般一点就着,而血液独有的铁锈味就是诱发剂!
小区警察骑着自行车赶来了,可是在路上他们就被挡住。
很多人只要看到是穿警服的,就上去拉扯他们,恳求他们留下来帮忙和保护自己。
扑到受伤者身上吸食鲜血的人在增加。
那叫新仔的混混双腿剧烈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