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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打算跟您说呢。”兰伯特表情变得兴奋,“我收购了很多猪仔, 我们人手不够,所以专门雇人帮我们送回来。”

纪韶光之前就让兰伯特多买一些猪仔,相较于牛羊,它们的价格要低很多。

这里的猪肉不好吃,除了烹饪手法过于简单粗暴外,还因为他们不知道公猪需要阉割,否则会有一股很浓重的腥膻味。

而且在杀猪的时候,最好将血都放干,味道才不会那么冲。

纪韶光闻言舒了一口气,打猎并不容易,只有饲养才能获得稳定的肉源。

“原来如此,兰伯特,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

兰伯特笑容腼腆:“这都多亏了大人您的智慧,我带去的纸张和布匹非常的受欢迎,让更多的贵族愿意和我打交道,这才能那么顺利地雇佣到大胆又有实力的人。”

这话并不是拍马屁,兰伯特之前也曾为自己的能力得意过。

可很快就被人点醒,他确实有些小聪明,可如果不是领主带来的特殊商品,根本没有人愿意理会他。

现在他获得尊重,不会轻易被刁难,都是领主的实力和巧思带来的。

纪韶光看兰伯特春风满面就知道这次生意肯定极为顺利,以前更像是小打小闹。

“你说说具体的情况。”

“我将纸张和布匹拿出来,就有一群人被惊艳到。纸张之前就有人见过,因此并不算意外。棉布一出现,那些贵族和魔法师们都快疯了!”

兰伯特叙述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

兰伯特是在一场宴会上拿出棉布的,作为送给宴会主人的贺礼。

当棉布拿出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了过来。

棉布和丝绸以及麻布完全不同,它非常的柔软亲肤,拥有其他布匹没有的特性。

对于那些整天就想着怎么可以穿得更好更特别的贵族们来说,新布匹出现本身,就已经足够让他们向往了。

更别提他们的棉布确实极为的好,让人爱不释手。

纪韶光带来的棉花种子都是最优质的长绒棉,虽然领地并不适合生长棉花,哪怕有唐瑞品质也有所下跌,却依然非常的优秀。

纪韶光闻言也很高兴,以现在的科技水平,棉布要比丝绸和麻布更容易生产和制作。

蚕丝在这里不易得,麻制作成布匹极为的麻烦,还容易污染水源。

棉花能卖出好价钱,以后可以作为他们最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

不过纪韶光虽高兴,却也早就预料到这个结果,倒也不算多惊喜。

“土豆粉和红薯粉呢?”

兰伯特的笑意加深:“比我想象的要好卖,虽然价格并不高,对比棉花可谓十分低廉,但是量大依然能获得不小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