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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越来越憎恨自己的这一世,要是没有被生出来就好了,要是上辈子死掉之后没有穿越就好了。

同时我也憎恨哥谭,和我的父母。

是他们不给好人留活路,还让我在这样的痛苦中煎熬。

俗话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我是不可能因为这种理由自杀的。虽然有见了太多世态炎凉而不由得混吃等死咸鱼的一面,但也有不知是不是流淌在血脉中的气性和狠劲。

陈胜吴广起义里面有句话我现在还记得: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韦恩夫妇!我不做人了!

就算我死也要拉两个垫背的!

是的,我打算和管家阿尔弗雷德合谋干掉我爸妈。

这想法跨度太大,不是那么文明和谐。

但我实在憋得太狠了,我亲眼见识过韦恩夫妇怎么对待别人,我受不了这个。

可能我心态不正常,然而哥谭也没有心理医生能治好我,总之等我意识到我在做什么时,计划已经成型了。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地点在犯罪巷。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其实不太想回想。

反正本来按照计划,我应该跟我爸妈一起一了百了、去地狱快活,而我弟弟布鲁斯·韦恩会继承家业,成为哥谭最靓的崽。我弟长得贼好看,长大以后肯定能成为芳心纵火犯,希望他能对姑娘们好一点,至少好聚好散,不然说不定会迎来柴刀结局。

但我人生中头一回设计的、花费了我从小到大几乎全部心计的计划,在最关键的步骤出了问题。

——我没死成。

四个人,死掉三个。

我没死。

我弟弟,布鲁斯·韦恩,替我去见上帝了。

去他妈的。

我怀疑那段时间我可能疯了,反正情绪绝对不太正常。我和阿尔弗雷德,两个仅剩的韦恩家族的人,一边互相伤害一边互相扶持,磕磕绊绊将那段艰难的日子走过去了。

事实证明,人不被逼到份上,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来。

我杀了三个人,而这永远都不会是最后三个。

我依然憎恶这座城市,我想让她沉没得干脆一点,别再不上不下拖拖拉拉,让所有人都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