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1 / 2)

小皇帝年岁尚小,对什么都新鲜,怕是陶艳又出了什么新花招,在他的耳边吹了耳风,小皇帝没有戒心,自然会有意无意的随了陶艳的想法。从小皇帝不听陶艳的阻碍就去爬树想到,这个孩子越是别人不许他做什么,他偏偏就要做什么。

大概,是陶艳事先对小皇帝说了诸如“别把小畜生浸墨里”,“别把小畜生染黑了”这类的教条。

借刀杀人也不过如此,他小小年纪,心机慎密,叫人不寒而栗。

周柏轩坐在一旁,神色倒是冷静,“……那三十斤糖葫芦就是永南王送来的,看来,陶艳和他,已经暗中串联很久了……那日他逃跑,不小心撞上了永南王,估计也是设计在内,安排好的……可问题就是,平时你睡觉都不会睡死,一有动静最先惊醒的也是你,怎么这次,两回都让陶艳从你的床上逃走……”

“……”他捏了捏鼻梁,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细汗。

那无良之人又故意揶揄道:“莫非……是主公您【运动】量太大,劳损过度……太过疲惫导致了体力不支?呵呵……”

“你还笑!”

一记恶狠狠的眼神扫过来,周柏轩憋得实在难受。

是啊,他从来都是夜夜睡不踏实的,怎么能次次都睡迷了,完全不知道陶艳的动静呢?

周柏轩站起身来,直径走到了桌子上摆放整齐的胭脂盒前,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沿着周边嗅了嗅,微笑道:“——这迷香可是上等的好货,无色无味。水粉味都是陶艳身上的,闻惯了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小貂和鹦鹉,平时都是一副每天睡不饱的样子,估计就是迷香惹的祸,还真当它们跟称心居的主子一个德性呢,其实人家早就在心里盘算着要算计你了,天天给小畜生闻迷香,早就习惯了,小貂背了一筐子迷香当然无害,——至于主公你,陶艳身上的水粉香常有,你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少了防备的心,那小子要是在趁你合上眼睛的时候给你弄点药迷晕,你大概也就不知道了……”

“……”

周柏轩见北谛君沉默,又看了看笼子里酣睡的小畜生继续说:“……他提了鹦鹉独闯书房不过几日,兵符就被贼人从书房里扒拉出来,你不过刚刚把兵符移到了杏林苑,他就又在杏林苑里爬树上梁了……我看,那原先聒噪的布谷,八成,也是他自己杀的,目标……呵呵,就是为了换你一只好调 教,又通人性的鹦鹉!”

北谛君合上眼睛,不愿再想,只摆了手让周柏轩不要再说下去。

对方分析的有理有据,丝毫不差,北谛君自然明白,不过是借了周柏轩的嘴巴更加确实而已。

北谛君只知道,如今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要将陶艳和兵符,连人带物,在到岭南之前寻回来。

海角天涯,莫非王土,这江山都是他一个人守出来的,陶艳怎么逃,都不过是在他的江山里游骋,想要逃开他,除非他死了……

不,就算是死,他也只能死在他的江山里,他的五指下,他的,怀抱中。

五九 好啊,江南

京城北风呼啸的那一月冬季,江南正是等春的回暖。

秦淮河畔,隽秀人家,虽然不到开春时节,也有十里寒梅昂首挺立,沿着秦淮河一路向南。它有傲骨,也有气节,铮铮的铁骨硬汉,也不忘花的柔情。

江南杜家,在朝为官拜致六部尚书的高位,祖上也出过状元丞相,是一代的官僚世家。到了杜安晨这一代,旁系直亲几乎都迁移去了京城,老宅还有一片田产,一栋百年老字号的杜家如意楼,因为年岁久远,有了情感,所以一直舍不得变卖,每年清明差人回乡祭祖之时收收田租,能够得上杜家在京城一年的开销。

杜安晨今年被老爷子派遣回了江南老家,其实是为了收收他招蜂引蝶的纨绔性格,以为江南温软,人性淡雅,自古出了无数书香门第的风雅才子,学学江南文人的泼墨如画,自当是养性修身。

杜安晨二话不说,带了小情儿柳公子,来不及拜别陶艳,便急冲冲的赶去天高皇帝远的江南,坐享其福去了。

如意楼是秦淮河畔有名的老字号酒家,颇有名气,杜大少爷一来,便做了如意楼的大老板,小情儿柳公子环抱在怀,兴起的时候直接揉在怀里啃他,不顾是大庭广众还是私闺香床,自不必担心将这种种的顽劣迹象叫人报告给了老爷子。

没事的时候听听江南小曲,喝喝秦淮美酒,偶尔翻两页旧账本,日子过的实在逍遥快活。

那日早晨,外面起了厚厚的一层霜,杜安晨抱着暖炉懒洋洋横竖躺在床上不起来,身侧倦了温软的柳儿,老杜枕着他的胳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细语情话。逗得柳儿咯吱咯吱捂着脸笑,笑着笑着,也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想起来京城的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