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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有点发烫是怎么回事?

老男人挺会啊。

秦歌忍不住倾了倾嘴角,又听见霍北渊低声诱哄道:“来,给叔叔抱抱。”

抱个屁!

秦歌立刻从他的糖衣炮弹中清醒过来,目光染上警惕,不肯过去。

老男人最喜欢对他搂搂抱抱,明明刚开始说好只是抱一下,不做别的,但,往往到最后都是以秦歌嘴唇又红又肿结束,甚至是发生一些更不可描述的事情。

他都已经熟知了他的套路!

虽然没有成为平平无奇的恋爱小天才,不过秦歌现在从恋爱小白变成了菜鸟,至少已经入门了呢。

秦歌才不会相信霍北渊只是抱抱的鬼话,高贵冷艳脸,“我今天要到江家老宅参加老太太的寿宴,衣服不能弄皱,你不要胡闹。”

‘胡闹’两个字,从一个比他小上九岁,唇红齿白精致如画的小少年嘴里说出来,有种让霍北渊不禁好笑的感觉。

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胡闹。

霍北渊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有几分新鲜。

“行。不抱就不抱吧。”

比起抱,他现在更想做的是扒掉他家小男朋友那身衣冠楚楚的燕尾服……

霍北渊舌尖抵了抵腮帮子,目光深邃如夜,像是在考虑怎样享用美味一样。

见男人改口得这么爽快,倒是惹得秦歌多看了他一眼。

霍北渊又道:“不过,宝贝儿你有没有感觉今天的造型差点什么?”

秦歌,“?”

不可能。

他好歹可是做过时尚教父的男人,弄出来的造型绝对是最符合自己气质的,怎么可能短缺什么!

秦歌正想开口反驳,下一秒,只见霍北渊随手攀折下青花瓷瓶里插着的一枝鲜艳欲滴的玫瑰,转手放入自己燕尾服胸前的口袋中。

顿时,原本永不过时的经典黑白色间,多了一抹挥之不去的鲜明艳色,仿佛就连整个世界都被增添上色彩。

“小王子当然得配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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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