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秋放下镜子,左右看了看乖乖守在她身边的大宝小宝。
她这人算不得多好的好人,但也不是会抛弃孩子的人,不论她以后会不会继续和兵哥哥在一起,她想这两孩子她都养定了。
这么萌萌哒的宝贝,谁养谁赚。
明秋痞气的勾唇一笑,稀罕的揉揉他们的小脑袋瓜,“走,我们去看爹爹做饭。”
她吹熄屋里的煤油灯,借着月光,抬起小板凳走到厨房,然后和大宝小宝一人坐一张凳子,托着腮,眼巴巴的看着陆珩,等他投喂。
陆珩看着这三人整齐划一的动作,好笑道:“你就光是看,不知道帮个忙?”
这是对明秋说的。
明秋嫌弃的撇撇嘴:“我讨厌厨房里的一切。”
陆珩扬眉,“你从没下过厨?”
明秋摇头:“没有。”
“还挺娇贵的。”陆珩轻笑。
小宝举手道:“爹爹,我可以帮忙。”
大宝跟着举手:“爹爹,我也可以。”
爹娘好像真的是单纯想喂饱他们,大宝决定好好表现,这样他和弟弟就终于能吃顿饱饭了。
陆珩道:“不用你们,我一个人忙得过来,好好跟娘坐在那吧。”
因为准备的东西本身就简单,就是煮个饭和炒个素菜的事情,陆珩完全不需要第二个人。
虽说要兼顾烧柴,但他们烧的是木棍或玉米芯,放进去几个能烧好久,不用一直盯,所以他一个人绰绰有余。
差不多一小时后,一家人在院子里痛痛快快的吃了顿饱饭,两小只自告奋勇要去洗碗。
明秋和陆珩都不是矫情的人,尤其是体力活上,毕竟要想有一身真功夫,不吃苦怎么可能,因此觉得让孩子洗个碗不是什么大事,还能锻炼他们独立自强的能力。
陆珩就起身去给他们舀了盆水端出来,让他们在院子边蹲着洗,他们也好看着。
“小心点啊,别打湿衣服。”陆珩叮嘱。
大宝小宝乖巧点头,有模有样的开始洗起来,都说穷人孩子早当家,陆珩看他们手脚灵活,觉得这话真有道理。
他忙碌了一个多小时,也有点累了,回到矮桌边坐下,抬起这年代独有的老干部风搪瓷茶缸喝了口水。
明秋单手托腮,眉眼含笑的看着他,“陆珩同志,你手艺真不错,我第一次觉得土豆丝那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