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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一眼,谁叫是法典看见的呢?

dy是站在水里拍的照片,因为水足够清流,能够看见人影。

对方应该是发现这个问题了,才赶紧撤的照片。

但法典是谁,他不但是狗鼻子,他还有火眼金晴,那个人的脸,因为他举了起机挡着,所以法典没看清,但他看到对方整个儿的身形和胳膊腕子了。

那人胳膊上有一块凸起的疤,是被子弹擦皮划过时,烫到的。

那条胳膊法典看着好眼熟啊,感觉是他认识的胳膊。

再转念一想,他蓦然发现,天天吊他妹的,应该是个熟人!

dy,达云?

感情,大灰狼就在身边,还潜伏了七八年?

那更不对了,达云跟他可不一样,他是搞卧底工作的,他怎么敢跟他妹聊天的。

他哪来的胆子?

第131章 番外2

好家伙,让他当卧底,达云这狗日的,卧他妹身边了?

这要别人,法典会立刻通知顾宪和顾民回国,揍死他。

可要是达云,就不好通知了,因为他是他妈是法典的同事。

可也正因为是他的同事,法典给气的差点没跳起来。

达云也是从部队被选出来的,而且他是在王剑锋曾经呆过的队伍里被选拔出来的,本来,法典不在遴选之列,公安厅考虑的是让顾小北和达云到缉毒队。

但后来,刑侦顾问顾谨黜了小北,改让法典来了。

而达云,是去做卧底的。

虽然他是公安,但哪怕公安局局一级的领导都不认识他,他的照片也只在公安厅的底档里才有,他是从部队出来后,在东海市的闹市区跟人打了一架,又蹲了几天局子,出来后,直接被毒贩子捡走的。

这种人,除非一个大任务完成才能露面。

他的履历也是会终身保密的。

但他大概率会是死,然后被挂在墙上,出生入死后,活下来的概率是很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