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韶忙活了一个小时,又拉着林乔走了。
“李亮,雯雯,照片我已经都修好了,记得发给客户,剩下的你们处理一下,我跟林乔先回去了!”
李亮和雯雯面面相觑,以前恨不得变成机器人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老大居然转性了,三天两头翘班还迟到早退!
有情况!
林乔也有些奇怪,“现在才上午,你怎么又要出去啊?”
温韶笑着揉他的头发,“因为要带你出去玩啊!”
心上人好不容易才回来,他当然不能就这样放弃难得的机会。
温韶带着他游遍大街小巷,重温他们的青春岁月。
一家腊排骨火锅店门口,林乔吃得正欢,这是他在异国他乡最想念的味道。
温韶笑意盈盈的看着他吃,这里其实是他和林乔初次见面的地方,只是林乔不知道。
那个时候,他刚刚考上大学,被这家腊排骨火锅店的香味吸引,鬼使神差的走进来,就看到了笑着吃火锅的林乔。
从此,一眼万年。
他对林乔,是一见钟情,也是怦然心动。
缘分就是这么奇妙,他在学校里又见到了林乔,虽然不是同系,但是同校。
他刻意的接近林乔,终于和他交上了朋友。
只可惜,还没等他表白,林乔就出国了。
林乔家里富裕,温韶原本也是家境不错的,但是他妹妹被拐卖之后,父母一病不起,自此家道中落,面对林乔,温韶其实是有些自卑的。
后来他拼命努力,开工作室,疯狂接单,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有资格站在林乔面前,告诉他自己的心意。
如今林乔回来了,但他还没有优秀到配得上他的程度,想到这里,温韶又有点伤感。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就在他失神的时候,林乔拿筷子敲了敲他的碗沿。
回过神来的温韶温柔的看着他笑,“没什么,就是想起来第一次看见你,其实也是在这里。”
林乔意外的看向他,“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社团活动上吗?”
那段时间,他突然对摄影产生了兴趣,加入了摄影同好社,温韶就是其中一员。
那个时候,温韶的摄影技术就很好,还经常带着他出去拍照,指导他,然后他们就混熟了。
后来聂修为了投他所好,给他搜罗了各种各样的相机,但是他很快就失了兴趣,倒是意外的跟温韶一直都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