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知道,不管四哥哥是有钱人还是穷人,那都是她最最最喜欢的四哥哥。
吃饱喝足,毛豆就开始四处晃悠了。
很快毛豆就发现,虽说这里是云市的贫民窟,但是这里的人非常友善。
因为她穿着打扮不凡,再加上谈吐得体举止优雅,大家好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干脆直接亲切的称呼她为大小姐。
她也不怎么讨厌这个称呼。
她琢磨着吧,小的时候她被称为小小姐,长大了以后可不就是大小姐嘛。
只是自从那天以后,四哥哥连带着两天都没回来。
毛豆在这里闲的无聊,又想到没有换洗的衣服,又偷偷溜到了三哥哥的住处,顺着水管爬上去,拿了包又偷偷溜出来。
毛豆以为自己的所做的这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哪里知道在监控的另一端,一双眼睛正玩味的看着这一切。
这小丫头,还挺有意思。
大半夜摸进他家,居然只是为了拿包。
他勾勾手指,冲着身边的助理道:“查。”
助理应是,暗暗抹了一把汗。
这不知道是哪家姑娘,怕又要被他们老大霍霍了。
夜半,她嗅到了浓烈的血腥味儿。
她的鼻子很好用,尤其是对这样的血腥味,哪怕是离得远,也能嗅的一清二楚。
所以这让原本不想多管闲事的她,因为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而不得不起来去看看是谁扰了她的清梦。
夜很安静,月光明晃晃的。
毛豆穿着小裙子,哒哒在路上走着。
空旷的巷子里,她的脚步声格外绵长。
路上偶尔有喝大的酒疯子,摇摇晃晃往前走。
看到一个小丫头孤零零的走在路上,好奇的瞥了两句,然后继续一边走一边喝酒。
毛豆循着气味,一路向前。
终于在小巷子里找到了那个倒在血泊里的人。
男子显瘦,脸色苍白。
他紧紧地捂着小腹,闭着眼睛,黑色风衣紧紧的裹着他。
因为衣服是黑色的,所以走近了毛豆才发现,他的血已经浸湿了他的风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