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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馥前些天就和记者部报了选题,申请深入调查。

她要跑去做练习生,总要先跟现在的直属上级打声招呼。

宁馥把吸管戳进杯子里,“为什么?”

钟华冷冷道:“我们是调查记者部,不是娱乐狗仔队。”

宁馥眉梢微挑。

她直觉钟华说的并不是实话。另外,今天是工作日,现在还不到下午五点,钟华为什么有空跑出来说服她?

钟华盯着宁馥。

他知道她绝对不是一个安分的人。这边看起来是按规定老老实实提交选题,那头必然已经打定主意去做了。

两个人的目光“噼里啪啦”地撞出火星来。

宁馥吸了口奶茶,“你不是挺喜欢我的嘛,怎么突然又和我较劲?”

她这一开口,刚刚空气中那股令人窒息的张力突然一松。

她这说的未免太直白了。

她敢和钟华说“喜欢”,是清楚钟华对她毫无男女之情。不自谦地说一句,他喜欢,是喜欢她的才干。

试探得也很明显。

“有什么苦衷或者故事,讲讲?”她倚在沙发里,好整以暇地看着钟华。

将他问得张口结舌。

钟华的风格,不是那种拘着人严丝合缝按规矩来的领导。正相反,他自己就不是个在框框内办事的人。

做记者,跟着新闻嗅觉去挖掘线索也是极为重要的能力。这种嗅觉是培养出来的,会受益整个职业生涯。以往有同事提出要去跟听起来完全虚无缥缈的线索,钟华也没说卡着谁的脖子不让去。

今天来这一遭,不知道是哪里触到了他的逆鳞。

娱乐圈?原胶?暗访?还是……长得漂亮?

钟华道:“我不是喜欢你。”他纠正,“是珍惜你。”

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宁馥的神色,却第一次感到自己完全失去心理上的压制。

——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是一种从容。

虽然他是宁馥的领导,是宁馥的伯乐,手握否决权,但却被她的目光直刺入心脏。

宁馥,实在太敏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