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美,确实很美。”仿佛一阵和煦的南风吹过,彭哥一边眯缝着眼睛听,一边摇头晃脑的。
陆续到来的咖啡馆的常客们都悄无声息站着,站成一圈,听她抑扬顿挫的朗读。
彭哥还想说什么,周围几个人冲他:嘘——
第3章 3
我早晨起床后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听滨崎步的歌,我觉得滨崎步的歌最适合于醒盹,而小野丽莎的左岸香颂则该在夜晚听,能起到催眠的作用。
我的保姆对我的这个习惯一直嗤之以鼻,认为是城里人的怪习气。
大部分时间里,房间里就只有我和我的保姆,保姆是铃铛乡本地人,已经到了两鬓班白的年纪,但晒得黢黑的一张脸仍然清秀。所以我就叫她秀大妈。她似乎不高兴我这么叫她,她说她叫许翠花。
“放着舒舒坦坦的城里日子不过,干嘛非要到乡下来呀。”
在秀大妈的眼里,我恐怕是天下最怪的怪物了,城里放着好好的买卖不去做,丢一边,偏偏跑到穷乡僻壤来,盖一座小楼,种一畦瓜菜,说是要过什么悠闲的田园生活。
“秀大妈,这是一种追求。陶渊明您知道吧?陶渊明是古代的一个官,他就厌烦了俗世的尔虞我诈,辞官去职,跑到一个叫桃花源的乡下躲起来,以耕读为生。我就是照着他的榜样做的。”
正说着,我看到秀大妈要给我收拾床上的书,我赶紧拦下了。我有随意读书的习惯,常常是几本书穿插着读,比如翻两页安妮?泰勒的《思家饭店的晚餐》,撂下,又拿起安东尼?伯吉斯的《发条橙》念上几个自然段……
“这些书放什么地方不好,非得码在床上,码得还这么多,夜里睡觉也不嫌伸不开腿。”她说。
我说:“习惯了。”
“这也是习惯,那也是习惯,依我看,没有一样是好习惯。不光是你,你们这一伙子,也都个顶个的是怪物。”秀大妈天生一张李双双的嘴,不让她说痛快了,就甭想清静了。
殊不知,我和彭哥他们搬到这个山清水秀的铃铛乡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在此之前,起码在一点上我们达到了共识:浮躁的都市生活是我们厌倦了的生活,是一种我们急于摆脱的生活。
于是,我们都丢下各自的差事,四处寻觅理想的去处,最终选定了这里,选定了这个坐落在北方大平原的叫铃铛乡的小山村。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正是黄昏,大麦已经抽穗,麦芒在彤红的霞光下染成嫣红的一片。闪耀着琥珀色的白杨林和枞树林,环抱着一间间的农舍,暮霭和浮云弥漫在它的周围——我们异口同声地说,这里就是我们的理想归宿。
我们买了一片地,找建筑师设计,盖了不同风格的小楼,并很快地搬了进来,开始享受世外桃源的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