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牡丹花下 叶以秋 2770 字 2天前

可他们眼睛跟上了,手却跟不上,回去了复制复刻,熬制出来的东西却令人怀疑世界:我到底是在熬制火锅底料,还是在炼制丹药?

苏云的火锅店很快就火遍了整个江城,店内人满为患,门口排队的人都快要排到出江城了,阵仗比之前的繁花楼还要厉害。

但店内来了很多客人,可大多数客人对辣椒的接受程度很低,即便点,那点的也是微微辣。

苏云已经很努力了。已经叫口味清淡到几乎冇什么味道的江城人改了口味,开始尝试重口味的食物了,但辣椒什么的,太重口,太刺激了,即便这个味道香极了,勾得人魂不守舍,那也得慢慢来啊。

可苏云不能慢慢来。

她这段日子虽然赚了很多钱,但钱这种东西最能体现人心的贪婪了,无论怎么赚都是不够的。

她要填的,还是一个无底洞。

她不能慢慢来。

于是,苏云见形势差不多了,又添了一把猛火。

第三天,苏云叫人拉了横幅,做了画报,满天撒画纸——第一届江城繁花楼辣王争霸赛正式开启。

比赛内容就是吃火锅,但吃的是辣锅,通过重重比赛,层层筛选,选出江城最能吃辣的人,奖励他一箱银子。

辣王的名号到底花落谁手,这不重要,重要是在比赛中能给繁花楼的火锅店造势,宣传,还能变相地在众人的心中根治一个观念——原来吃辣这么好的啊,吃辣可以参加比赛,吃辣可以成为辣王,吃辣还能拿钱啊!

即便是我这次冇有参加这个比赛,那我下一届也能参加啊!

这一届到下一届的时间里,我把吃辣这件事练起来,说不定下一届的辣王,就是我啊!

即便我不是辣王,那我参与一下,甚至在旁边看看,热哄一下,也是蛮不错的嘛!

苏云不打冇有把握的仗,这江城最能吃辣的人,她早就挑出来了,是江城城西的吴公子。

吴公子乍一看是个草包纨绔,实则也是一个不被发掘的美食老饕,天生极其能吃辣。

这次,他与苏云提前谋划好了。

他参加这次的辣王争霸赛,走关系,走后面,不会真的拿走苏云准备的那一箱银子,他不缺这点儿钱,但之后苏云这里一有什么新的好吃的了,一定第一个就叫他去品尝。

谁知,吴公子不靠谱啊!

马上,他都要当选第一届的辣王了,突然杀出来了一匹黑马踢馆。

黑马是一个常年在码头做工,搬东西的小哥。

小哥的日常工作极苦极重,需要大量热量补充体能,所以火锅辣锅这种重口味的食物对于他来说,接受度很高,辣王什么的,他简直就是天选之子,冇有人比他更能吃辣!

苏云在楼上观战,看着楼下的他,心疼死她的那一箱银子了,突然又好想扇自己巴掌:辣王争霸赛的规则是我制定的,我为什么非要加个踢馆呢?

她那一箱银子拿给边疆的军哥哥,能给军哥哥们添好几碗饭,好几块肉的!

可这个时候,突然,一个大着肚子的人物出现,直接坐到了小哥的对面。

小哥今天是来踢馆的,那她也来踢一个。

是洛清烟。

哦,她今天也在场。苏云今日把认识的人都叫过来了凑热哄,甚至还又把莳花楼的琴洮请了过来弹琴。

琴洮今天一来,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要不是这辣王争霸赛的火锅血红,味道更是变态级别的,风头简直都要被她抢去了。就连在场的不少女性,都把目光放到了她的身上。

像苏云的那几个好姐妹,看得她目光都难以移走。

就是言非晚觉得她的出场费太贵了,叫苏云以后还是不要再请她过来了。

洛清烟上前,将一片提前腌渍过,裹满了辣椒面,又在通红的辣锅里烫熟的肉片放入了口中,面不改色。

苏云是知道这道菜的,这简直就是她近日跟厨子们研究出来的火锅菜品里的王炸——别说是吃了,苏云这种本质是现代人的人,光想一想这道菜,都要辣得伸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