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 / 2)

六如 贺喜 6047 字 9天前

齐金明不会说话,心里却什么都明白,死死扯住他衣服,呜呜叫着不让他走。

白云天狠下心来,一把扯去齐金明手里的衣角,连滚带爬跑出屋子。他已经听到了成毅东的喇叭声,胡同太窄开不进来,他得跑着出去。他胡乱收拾起几件东西,抓着便往外跑,跑出屋前看见了供桌上的灵牌位,他跪在蒲团上慌乱说了几句祷词,希望那红纱下的先人牌位能保佑齐胜仙和齐金明云云。

说完之后,他离开六如斋,奔出胡同,坐进成毅东的车。他们一路上打了无数电话,托了许多关系,最后决定驱驰前往山东,到了青岛再转轮船,从水路去日本。

当夜六如斋进了许多警察,齐胜仙被告知他的同居者身背数项重罪,杀人抢劫不一而足,人证物证俱在,再加上犯人已经畏罪潜逃,罪名更是坐实,不容抵赖。当晚齐胜仙六神无主,想给白云天的朋友打电话打听情况,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几个白云天的朋友,想要联系成毅东,对方秘书却说老板暂时离开,不知去向。他想不明白这是为何,睡前还答应再也不出远门的人,醒来就没了踪影,甚至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那晚之后,公安局张起通缉令,白云天就此失踪,再未曾现身。白云生死了,白云天跑了,甭管嫡的庶的,白家一时没了两个儿子,一切希望落到了两个孙子头上。仙草堂让白云生老婆暂且顶了起来,说等两个孩子长大了,谁能传宗接代,谁就是当家人。齐胜仙这会儿仍是名义上的大伙计,不便说拒绝的话,其实他并不愿齐金明再卷入白家的事,只是说好。

后来过了十年,齐金明分化没多久,白云生的老婆就以白家主母的名义赶来提亲,说白润麒是河北抱来的,他们俩不算近亲,他们要是婚配了,齐金明生下个孩子,这就能将白云天的血脉引回白家,这是门亲上加亲的婚事。

齐胜仙一向好说话,但他阳奉阴违,私下带了齐金明去做幽闭手术,坏了他的腺体。齐胜仙厌恶白家,不仅不让齐金明生姓白的孩子,还一口气让他不能生育,这样就再不必为凡尘里生儿育女的事务所困,这也是白云天的想法,甭管过了多久,他一直记着,即便他想忘了这个人,也忘不了这些事。其实颇为奇怪,白云天只在他的人生中出现了四年,如欲忘情,那满可以学习当年先进婚育思想,认为那是错误的四年,往后另觅良人,继续美好人生。但齐胜仙再没能走出来。

再后来,齐金明长到很大了,认了成毅东做干爹,在东城念高中,成绩一塌糊涂。成毅东曾经旁敲侧击,告诉他白云天在国外,想带他们父子俩出去。齐胜仙却拒绝了,他说白云天要是想再见他,就回到六如斋来。他永远也忘不了,那晚他被吵醒,看到齐金明从摇篮里爬出,摔倒在地上,嘴磕破了。小孩不懂事,疼了便拿手去擦,擦得满嘴是血,哭得满脸是泪,这还是他自生下来后的第一次大哭。而院里兵荒马乱,警车强行挤进胡同,红蓝警灯闪得整条胡同都能看见,警察拿着手铐来问他,他那个犯了事儿的同居人在哪里。不是丈夫,不是另一半,是莫名奇妙、没有名分的同居人。而齐胜仙才刚睡醒,脑子里浑浑一片,跌坐在床上,什么也回答不了。他只知道他的爱人不见了,在他睡前,那人骗他说会留下,却在夜里离开,不曾说过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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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齐金明一直以为齐胜仙是个傍家儿。

傍家儿,是个很生动的词,北京人独创,一个傍在家外边的人,意思是指男主人养在外边的情人。

齐金明一直以为齐胜仙是他干爹成毅东的傍家儿,因为成毅东每周五来他家一次,送钱送粮送温暖,到了夜里,他们还会进里屋拉拉家常。齐金明开智得早,知道他们恐怕在干那档子事,所以每次那两人进到里屋,他都会离开六如斋,跑到对门大姑家里去。他上到阁楼,躺在阁楼床上冥想,或者从阁楼窗户出去,沿着树爬上屋顶,坐在屋顶上面,望着六如斋里的灯火,若有所思。

齐金明若有所思,他想什么呢?他想,如果说齐胜仙真是傍家儿,那他可能就是成毅东的儿子,只是碍于姓成的老婆厉害,不敢相认,于是暧昧地认成干爹干儿子。

他可能是成毅东的儿子吗?齐金明在心里盘算,首先他们的味道比较相似,成毅东的气息复杂,他也是;其次成毅东的气息中有一味是皮革,他也有;只是他们长得不算太相似,成毅东浓眉大眼,他也浓眉大眼,但不是一种浓法,也不是一种大法,仅以容貌论,他们明显就不是一家人。不过齐胜仙说过,他长得不像父辈,而是隔代遗传,像他爷爷,他爷爷是个蒙古族人,基因比汉人强悍,一直传到如今。

到了上高中的年纪,齐金明所思所想愈发复杂,越来越觉得自己是成毅东的儿子了。可是鉴于成毅东对他的态度,他又觉得自己也许就是一个拖油瓶,和成毅东没什么关系。

有一个周五,成毅东下午五点就来了,齐金明恰好放学,他们一块儿吃饭。在饭桌上,成毅东说:“齐金明穿的这都是什么,我一会儿带他去买点衣服去。”

齐胜仙说:“你甭管闲事儿,你能给他买什么,还不是买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穿上还像个学生吗?”

齐金明顶嘴:“凭什么不让买新衣服,我不想穿老头汗衫了,上面都是洞——”

齐胜仙冲他一扬筷子,但没打下来,从小到大,他从没打过齐金明。倒是齐金明,不识好歹,努着嘴巴,冲齐胜仙怒目而视。

成毅东说:“都别逼逼,我说买就买。”

吃完了饭,成毅东带齐金明去了商场,齐金明从小过得节俭,背心洗多了,上面有不少**。他正好又是爱虚荣爱面子的年纪,一见有人买单,一口气挑了不少衣服,全是他平时看中又买不起的款式。成毅东不说什么,任他挑选,他也知道,这些对于成毅东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齐金明挑了一件翻毛皮外套,几件t恤,一条牛仔裤,一双登山靴,正准备拿去柜台付钱,成毅东敲打他道:“你就不打算给你爸挑一件?”

齐金明说:“干嘛要我给他挑,你给他拿两件不就完了。”

成毅东:“你都不心疼你爸,我一个外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齐金明心道奇了怪了:“他不是你的傍家儿吗?你不管,谁来——”

成毅东抬手给了他一耳光,“啪”的一声,清脆响亮,顿时整个商场的人都盯着他俩。

“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齐胜仙不是你的傍——”

“啪!”又挨了一耳光。齐金明气得发抖,眼里雾满泪水,他不敢环视,但知道周围的人虽不停下,但都盯着他看。

那之后齐金明回想,自己是挺混账的,他小时候有这个毛病,后来长大了,经历多了,才慢慢变好,但他已经没有机会向齐胜仙道歉。

当时他瞪着成毅东,成毅东也横眉立目,姓成的没他高,也不比他壮多少,可这人觑他一眼,他就不敢动手。齐金明猛然觉着,这世间就是有那么一种人,不动真刀真枪,就能让人屈服,这就是权力的本事。

这之后,齐金明知道了齐胜仙不是傍家儿,自己不是成毅东的儿子,也不再思考那些豪门恩怨。人的一生中,以少年时代的影响最为深远,以至于塑造人格,影响人生,从那以后,齐金明开始害怕权力,畏惧家主型的男人,再不愿去商场里买衣服,同时他进入高中,学习一塌糊涂,整天醉酒似的,前途无光。

东城认识齐金明的人很多,都知道东四十条那边有个姓齐的高中生,个子高,长得很飒,独来独往。丫才十六七的年纪,就老喝大酒,去迪厅跳舞过夜,人不学好,那就无怪乎气味不好闻。听说他还跟附中一男学生有勾兑,经常一起过夜,他的衣食住行都是那男学生包的,这叫什么,这叫老傍家儿生了个小傍家儿,从根上就歪了,那苗也正不了。

齐金明知道那些人说他什么,说他一个后进生,老去跟北大附中一男生鬼混,难不成还是让人家给补习,往后两人一起上北大清华?当然是图人家的钱,让人家买吃买喝,但白润麒让他甭在意。他跟白润麒老早就吃了禁果,白润麒心里自然也放不下他,打算着大学毕业就结婚。齐金明不在意这个,说你愿意结就结,不结也无所谓,只要以后给我爸养老,我怎么着都行。

但白润麒的妈受不了这个,总说齐金明生不了孩子,不能跟他好。白润麒就搪塞她,说往后找外边人生一个不就行了,反正一定要齐金明进家门。白润麒的妈便说,你不懂,你不懂,外人生的,那血脉就不一样了。

她很明白,白家之所以还能在琉璃厂混下去,那是白云天在国外操控,大家瞧他的面子,才给仙草堂一点生意做。白润麒这一辈算是废了,只要白云天还活着一日,生意就一日不会落到他的手上;等到白云天死了,家主的位置就会直接落到他的孙子身上,除非他的孙子就是白润麒的儿子,这样他们大房今后才能好过。可她每去提亲,齐胜仙就丢一张检验单到她脸上,说齐金明不能生育,能接受这个事实就行。她想,她费尽心机,千方百计,想为这个抱来的孩子挣一个地位,可到头来,白润麒也只能一辈子活在白云天这张大网之下,不得逃脱。

第43章

知道了齐金明长大后是如何光景的人,恐怕都以为他小时候是个惹祸的种,所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其实他还真不这样。

齐金明上高中时候不茬架,不揍人,跟谁都和和气气的,只是每天下午逃最后两节课,要跟白润麒出去压马路。白润麒向学校提了申请,说学校里气氛不好,打扰他学习,申请每天下午最后两节课不上,让他提早回家补课,学校准了;他对家则说学校安排尖子生补课,要到夜里才回来,家里也信了。其实他一直拿这个时间和齐金明出门厮混,到处去逛,后海、鼓楼、雍和宫……哪儿人多就去哪儿。在人如潮涌之处,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牵手,他们俩都长得显成熟,在天安门外面买个小黄帽戴着,就跟所有旅行的大学情侣别无二致。

有天齐金明在外面逛开心了,又跟白润麒去到酒吧跳舞,有人相劝,不由得喝了两口酒,他本来说不喝不喝,喝了回家要挨打,但还是吹了两瓶,等到该回家的时候,早已酒气熏人。胡同里黑灯瞎火,齐金明摸着墙走回去,他喝了酒脑子发蒙,屡次险些摔进沟里,心里估摸着差不多到地方了,看见院门关着就开始梆梆地敲。里面人急忙应门:“来了来了!催命呐!”门打开了,伸出一张胖脸,齐金明怼上一看,却发现是曹玉春。

“大姑?你怎么跑我家来了。”他扒着门框,摇来晃去道。

“我跑你家?是你跑我家!”曹玉春扭着他耳朵朝后拧,他“哎哟哎哟”,向后看见自己家门在对面。“好家伙,这喝了多少啊?十六七岁就不学好,你长大了要挨枪子儿啊,就跟你那爹——”

齐金明要是清醒,一定会追问他爹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挨枪子儿,可他现在大醉酩酊,实在清醒不了,因此也没关注曹玉春的话,而是背过了身,一摇二晃地进了自家院门。穿过院子,进了里屋,齐金明坐在地上脱了半天鞋,愣是没脱得下来。他坐在原地头昏脑涨,望着虚空,两眼发直。

齐胜仙就站在一旁,正在擦拭供桌上的灵牌,他看着这幕,并没说什么,只是把牌位放回原处,供上了香,再把齐金明弄回床上去。

齐金明早已长得比他高了,但齐胜仙扛起人来毫不费力,把齐金明扔到床上时,他好好端详了这孩子一番,个高,腿长,头发搭在额上,眉眼深浓,显得成熟。这些特点,像齐胜仙、像白云天、还像齐胜仙的父亲孛儿只斤——生孩子的好处就在这里,看他集自己所爱人们的特征于一身,便好像一生的爱得以记录成文——可惜并不是一个圆满的故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