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红枫的眸子眨了眨,补充道:“最好带上一束槿花,我喜欢槿花的香味。”
段长涯答道:“好。”
然而,段长涯的手还悬在半空,还在徒劳地等候他的回应。
柳红枫一动也不敢动。
他怕一旦递出手,便再也无法收回,一旦将对方抓住,便再也不舍得松开。
毕竟他从小便目睹了残酷了死亡,那是乱坟岗的棺木,是满身的脓血,是丑陋枯萎的脸颊,是溃烂腐朽的手脚。
他的心里住着一个懦弱自私的野兽,恨不得用甜言蜜语将眼前人留在身边,抛却道义荣辱、家国天下,陪他一起躺入坟冢,化作泥土,不分彼此,永世缠绵。
但他不能这么做。
段长涯是注定要活在光芒下的。
他不敢触碰咫尺外的手,只能偷偷向前挪了一小步。
朝阳尚斜,将两人的影子拖得很长,因着他的一小步,灰蒙蒙的影子末端终于贴在一处,模糊的边缘微微粘连,好似在亲吻似的。
他的余光瞥见影子的形状,于是缓慢扬起嘴角,满足地笑了,就像是真的尝到了唇边的温暖与甘甜。
然后,两条影子分开了。
段长涯撤回手臂,勒马转身,灰色粘连的部分被缰绳生生扯断。
决然远去的背影,像是将他的一部分魂魄也带走了。
四野寂寥空阔,他的胸中亦然。东方的天际,一轮旭日殷红似火,燃烧生命的辉光将人间照亮。
槿花一日自为荣。
短暂而平凡的生命,得以窥见这般美丽的壮景,就算是无憾了。
风穿过他空无一物的胸口,发出无声的恸泣。
“枫公子,你还好吗?”
身后隐约传来关切的呼声,他微微侧过头,木雪的脸庞撞入眼帘,却只剩一片模糊不清的轮廓。
他用低哑的声音喃喃道:“我已将段长涯平安送走。”
木雪点了点头:“我知道。”
他的嘴唇微微起伏,却没能吐出下一句话。
崎岖的道路前方,一团孤绝的背影愈行愈远,一次也没有回头。
如此便好,他想,他终于可以安心休息了,他消瘦的身躯已被戾毒蚕食殆尽,生命尽头的陋态,段长涯最好永远别看见。
似乎还有声音在呼唤他的名字,但他已经听不清了。
他微微仰起头,像是最后一次亲吻落在唇尖的阳光,而后,他终于阖上双眼,好似倦鸟收拢羽毛似的,任由周遭的世界沉入无边无际的黑暗。
最后在他耳畔回响的,只有若隐若现的马蹄声。
*
在宋云归的心目中,所谓俗世,便是大大小小的条框规矩。贱民不能挡了官家的道,这是规矩。奴仆要给主子屈膝跪叩,这也是规矩。规矩就像筑墙的砖瓦,将这城池宫阙垒砌得庞大恢宏,皇亲国戚立于高阁之上,惬意言笑,孰不知压在阁底的贫贱百姓要抗下多沉的重量。
宋云归也曾是砖瓦中的一块,奔波于市井,不分寒暑昼夜辛勤行商,总算攒下一些积蓄,却被边疆的战事连累,赔得一文不剩,险些横死街头。嶼;汐;獨;家。
若不是那一日,南宫忧对他伸出手。
从那一天起,南宫忧的面庞便深深印刻在他的脑海。他天性喜好男色,也曾出入花街柳巷寻欢作乐,但尊贵如平南世子,断然不可能与他苟且厮混,这也是人间铁打的规矩。
倘若恪守规矩,他一辈子也别想如愿以偿,所以,他非得将规矩踩在脚下,当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当然,饶是大胆如他,也未曾料到平南王竟会主动找上门来,轻描淡写地将亲生儿子当做筹码,摆在他的面前。
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疯癫之人如何才能避免自取灭亡,唯一的办法便是让天下一齐陷入疯狂。这便是他协助平南王谋逆的理由。他对芸芸百姓没有恻隐之心,也不贪图江山社稷,他的一刀一剑,都只为私欲而动。
早在十年前,早在东风堂白手起家的时候,他便切断了身后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