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摇了摇头,“没什么,就觉得他看起来挺小的……27岁就自己开酒吧啦,挺厉害的。”
奚星海也觉得裴瑞凡很厉害,他坐到表哥身边,同他一道看着电视机,然后他告诉表哥自己和裴瑞凡相识的场景。
“……他很仗义,要不是他的话,那个兼职我肯定做不下去。”
“他大学没念,高中还没毕业,就自己养活自己了。”
“他什么都干过,摆地摊啦,拍视频啦,最后发现开酒吧最赚钱,就把其他活都丢了。”
“他这个人,真的特别独立,特别有想法!”
奚星海一直都很欣赏和崇拜裴瑞凡,这会儿终于找到倾诉的对象,一说起来就没完。表哥一边听他描述一边点头,若有所思的。
晚上,奚星海把卧房留给外婆,自己睡沙发,表哥打地铺。
……他原本想打地铺,把沙发让给表哥的,但一方面表哥不答应,表哥说现在虽然是夏天,但地上凉气足,他们又开着空调,奚星海细胳膊细腿,瘦不拉几一个小身板,在地山睡一晚铁定感冒,他自己皮糙肉厚的就没那么多讲究了。
“……哥从前为了省钱坐火车只买站票,十几个小时,站着都能睡着!”
另一方面,沙发不够长,表哥躺上去腿都伸不直,于是只能遗憾作罢。
睡觉前,奚星海告诉表哥,他有个同学在市一上班,他已经联系过那个同学了,同学很干脆地帮忙联系了一个专家,等明天他们就一起去看病。
表哥说:“真是麻烦你了小星星。”
奚星海说麻烦什么啊,“外婆也是我的外婆啊,这些年没能陪在她身边,我已经很过意不去啦,就当替妈妈尽点孝心吧。”
提到奚星海的妈妈,表哥沉默了,过了一会,他说:“小姑姑特别会疼人,我小时候每次去你家,看到你妈妈给你买玩具,给你做好吃的,都特别羡慕。”
奚星海点点头,“嗯,我妈妈特别好,我爸爸也特别好,他们俩都特别好。”
“睡吧,”最后表哥说:“明天还要去医院呢。”
“嗯。”奚星海点点头。他们一起阖上了眼睛。
客厅灯关了,窗外的月光成了屋子里唯一的光源。奚星海闭上眼睛,很快坠入梦乡。
时隔多年,奚星海再次梦到了爸爸和妈妈。……一家三口一块儿吃了顿早饭,妈妈腌了点咸菜,爸爸熬了一锅粥,奚星海打着哈欠站在房门口,看见爸爸抱着妈妈,妈妈回头冲着他笑,“星星,吃早饭了!”
早上起来时,奚星海的眼角有点湿润,他怕表哥笑话他,打了个很夸张的大哈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们买早饭!”
表哥说不用买了,“我刚才煮了点粥,外婆腌了点咸菜,我们早上就简单吃点就行,你要是吃的惯,就跟我们一……”
话没说完,他就看见奚星海眼眶红了,表哥紧张起来,“星星,你怎么啦?哥哪里说错话了吗?”
奚星海摇头,“没有,是我自己,我……我隐形眼镜忘了摘,睡一觉起来眼睛好酸,我……唔……我没事啦,我们一起吃吧,我不挑食。”
表哥将信将疑的,“没事就好,过来吃吧,吓我一跳。”
妈妈腌菜的手艺继承自外婆,色泽诱人,口感爽利,熟悉的感觉冲击味蕾的一瞬间,奚星海险些再次落下泪来,他强忍着吸了吸鼻子,“我还要再来一碗!”
他已经喝了三大碗粥,吃了三小蝶咸菜,表哥见他一趟一趟地往厨房跑,下巴差点掉下来,“照你这个吃法,个子才这么点高,身板才这么点大,不科学啊。”
奚星海鼓着腮帮子说:“表哥你够了啊,个子的事提一回就行了,再提我跟你翻脸啊。”
表哥笑起来,“好好好,不提不提。”
他们一块儿吃玩早饭,赶去医院。
奚星海请了一天假,请假的理由是要去医院,去医院干什么他没说。闫飞航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临近下班时间。
他给奚星海打电话,奚星海不知道在忙什么,没有接。
地下停车场里空无一人,闫飞航放下手机,发动车子,打算回家之时,脑海里忽又浮现出奚星海一个人去医院挂吊针,一个人挤公交回家,一个人撑着病体给自己冲药,又可怜巴巴地自己给自己煮方便面的场景。
……奚星海从来没有拒接过他的电话,现在他已经打了三个,奚星海都没接,那是不是说明,奚星海已经病得不行,已经病得接不了电话了?
想到奚星海发着高烧,两颊通红,躺在床上不省人事的样子,闫飞航的心顿时揪成了一团。
车驶出地下停车场,几个路口后碰上红绿灯,红灯变绿灯,该选择右转亦或直行之时,方向盘打了个转,往着奚星海的住处赶了过去。
奚星海的住处是他挑的,路他熟悉得很。十多分钟后,车驶到到了小区楼底下,他停好车,推开车门下车后,不自觉地加快了步伐。
电梯上行,电梯门开,他抬手敲门,心里做好敲不开门只得喊物业的准备,却没想到,刚敲两下,门就被打开了。
……站在门口的却不是奚星海,而是一个瘦削而高大的男人。
第23章
闫飞航愣住了,不确定地道:“你好,请问这里……是奚星海的家吗?”
他向里看了两眼,家具、摆设都没有问题,那台大屁股电视机也还在,的确是自己亲自帮奚星海选定的地方没有错。
可是……奚星海人呢?他怎么没待在屋子里?面前的这个男人又是谁?
长这么帅,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里,难道说,奚星海已经跟那个叫做凡凡的小gay分手了?
奚星海生病了,所以把自己的新男友叫过来,照顾自己……闫飞航理通顺逻辑,脑子里响起警铃,心里同时涌起一阵诡异的感觉,有点酸,有点涩,还有些闷,似曾相识,挥之不去。
他没去深想这种感觉从何而来,也不敢去深想,只循着本能,戒备地打量面前的男人。
毫无疑问,男人长得很帅。他的穿着却不太考究。
……他上身穿了一间蓝白大格子的短袖衬衫,衬衫洗得泛了白,袖口也有了磨损痕迹,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他的下身则穿了一条腿了色的牛仔裤,脚上穿着奚星海给客人准备的大拖鞋。
他皮肤很黑,坚毅的五官,硬实的身材,轻易便能让人联想到断背山里放羊的希斯莱杰,看起来很有男人味。
……奚星海换口味了,开始喜欢这个类型的了?闫飞航不确定地想,可与此同时,一股前所未有的、同外貌相关的危机感也从他的心头渐渐升起。……虽然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产生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