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你家庭幸福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童年有什么应激创伤,”秦铄叹了口气,“要么就是许桃那事儿你还惦记。我说哥们,真没必要。”
说白了,他觉得陆戈有点玻璃心。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样?”陆戈掀起眼皮,“拿喇叭一通掰扯直接出柜?”
“扯犊子,”秦铄摇头,“出不出柜还早,我劝你喜欢就上。”
陆戈把毛豆壳扔在桌上,也不想继续吃了。
「喜欢」两个字有点陌生,特别是和池朝挂钩。
喜欢池朝?陆戈觉得这话他自己说不出口。
可如果不是喜欢,那该是什么?
他不认为对弟弟的包容能放纵到这种程度仍被接受。
“我是他哥,”陆戈一磨后槽牙,忍不住道,“他来我这的时候,十六岁,我单手直接就能把他拎起来。”
人不能,至少不应该。
满打满算池朝今年才成年。
“我实在是干不出这事儿。”
作者有话说:
科普一下,成年人的口欲期:
有些家长在孩子口欲期时过早断奶,或是不允许孩子啃咬东西,致使婴儿的在口欲期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有些孩子年龄较大后或者已经成年的人,仍旧有咬东西、咬指甲的习惯,这是在口欲期的需求没有得到心理满足的表现。(来自百度)
不过陆戈没真觉得小狗有口欲期缺陷,他只是用这个词来嘲讽他乱咬人xd;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6章
“我想守着你。”
陆戈自己过不去那道坎, 论谁来劝都没用。
和秦铄吃完饭回了家八点多,一进门就看看池朝顶着头湿淋淋的短发出卫生间。
“哥,”他肩上搭着毛巾, 胡乱搓了把脑袋,“你回来了。”
池朝身上还穿着自己当初给的那件短袖,只不过上身效果从宽松转变为半修身,半截毛巾搭在胸口一压, 甚至都能看清那一处肌肉轮廓。
是不属于陆戈记忆中那条小野狗的健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