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a9——第三论证(天文实是不应另作抽象存在)。—107a14——第四论证(间体之外更有间体之说不合常习)。—107a20——第五论证(数理量度之众多性不能统一)。—107a25——第六论证(立体可以成实,抽象的线面点则不能成实)。—107a31——第七论证(先于定义者,不必先于本体)
——综结。—107b17章三 数学各门分别研究各具有某些特质之数理对象——数理对象在实现上不能独立存在,在思想上可以姑为分离。
1078a17—1078a31数学亦尝涉及美学。—1078b6章四(2)
意式论之来历。1078b7—1078b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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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形而上学
反对意式诸诺论点(略同于卷a章九)。
1078b30—1079b1章五 反对意式诸论点(续上章)
——柏拉图叙述意式使事物生成为实是,其义非确。
1079b12—1080a12章六(3)
试以数为本体而证验其理论方式:
(甲)
一切数内诸单位均不可相通;
(乙)
均可相通;(丙)
一部分可相通,一部分不相通;或(丁)
三类数系并存而互不相通。1080a12—1080a37数作为本体必须独立存在或内存于事物之中——列举柏拉图、斯泮雪浦、毕达哥拉斯、某些柏拉图学派、齐诺克拉底各家所持之数观念。—1080b23几何对象之观念相似于数观念。—1080b37章七 批评柏拉图之“数”
观念:(一)
如一切单位均可相通,这只能有算术数,意式数不能成立。1080b37—1081a17(二)
如为不可相通则算术数与意式数均不能成立。——数不能照柏拉图学派所主张的方式为之创制;这必须由诸
“一”
的连续加法制数。—1081b34(三)
如同一数内诸单位可相通,而各数间诸单位则互不可相通,结果亦属荒谬——以10,以4,以2、3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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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104。
综结,诸单位应无种类之别。—1082b38章八 单位怎能于质与量致其差异?1083a1—1083a17批评斯泮雪浦——批评齐诺克拉底。—1083b8毕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之处。—1083b19故数非独立实是——若为独立存在之数,(一)
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衍生,(二)
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
(甲)
无限非实是;(乙)
若为有限,其限何在?以十为限是荒谬的。—1084b2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1085a3章九 以“大与小”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几何对象之诸困难。1085a3—1085a23意式论之一般困难[旁涉]。—1085a31以相似于“单与众”
的原理创制几何对象,其困难相同。—1085b4以“单与众”
制数同样不合适。众为有限抑无限? —1085b21点如何创制? —1085b34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1086a27关于意式论之批评——苏格拉底之定义普遍不离个别,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而独立。—1086b14章十 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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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形而上学
案:潜能不离实现,普遍不离个别。
1086b14—1087a25
卷()
十四 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b章一 各家应用对反为第一原理;但诸对反不能作为第一原理。1087a26—1087b5柏拉图学派应用“元一与众多”
对反之诸品种为第一原理,颇为混淆。—1087b3“元一”
或“单位”
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层事物,不是一个本体;与此相似,“不等”
和“大与小”
,由量性而入于关系范畴者,也不是一个本体。—108b14章二 永恒本体不能由要素组成。108b14—108b35柏拉图学派以“虚假”
论“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