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摸了摸它的爪子,是冰凉的。
狗爪有四根脚趾触地,在爪子内侧接近人类手腕的位置,还有一根悬空的“狼趾”。为了方便执行任务,警犬在月龄很小的时候就会手术去掉“狼趾”。宋一庭摩挲着它的爪子,寻找着曾经存在着的狼趾痕迹,只找到一个小得几不可见的伤疤。
战神去掉狼趾时,只有几个月大——那已经是九年前的事情了。
九年前,九年前。九年前的宋一庭还是警察学院里一个心无大志的学生,他每天醒来只需要为今天中午食堂吃什么而发愁,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有一名无言的战友已经走上了警队的第一线。
它在等着他,等着九年后与他相遇。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怕狗的宋一庭百般不情愿。
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分给他一只本该退役的老狗,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对一只狗叫前辈,更不明白为什么一只狗的工资居然比他高那么多。
那时候,他厌烦它,他想让它走。
而现在,他信赖它,可它却要走了。
宋一庭进入房间前,他准备了很多很多话想和战神说。他想跟它说,下辈子不要当这么厉害的狗了,当一只普普通通的狗,不必太聪明,不必太勇敢,不必太忠诚,不必这么爱人类,不必为了人类奉献生命。
它可以变得小一点,变成一只小小狗,最好像小玫瑰那样小,小到宋一庭可以把它揣在怀里。到时候,宋一庭也会给它穿很多漂亮的小衣服,陪它玩那些唧唧叫的傻玩具。
可是现在,这些话他都说不出口了。
战神永远是战神。它是他的战友,它是一位战士,它会倒下,也会站起来。
宋一庭俯身抱住战神,他不敢抱的太用力,怕触痛它皮肉上的伤口。
“战神……”宋一庭哽咽着说,“……你醒过来好不好。队长说了,这次任务我表现很好,他会把我从基层调到市局,还会给我分配一只新的警犬。我说我不要别的警犬,我只要你,我只和你做搭档。……前辈,咱们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再执勤很多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