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时辰后。
四蹄踏过落叶,朱标向后扯紧缰绳,骏马嘶鸣一声,头向右侧一歪,立在泥泞的土路上。
六出白跑出去一段路,见主人没有跟上,摇着尾巴折返回来。
“你看这棵柿子树。”朱标指着远处,“临行前我娘对我百般交代,找到了这棵柿树,也就找到了我爹出生的村子。”
“汪?”
“据说我爹当年因为饥荒快要饿死的时候,就是因为吃了这里的柿子才活下来。他打算在登基以后,封它为凌霜候。”
朱标向下看了一眼六出白:“我告诉你这些,是为了让你对这棵树尊敬一点,它是未来的侯爷,最起码你不能在树干上撒尿。”
柿树的叶子已经落完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棕色枝干,不过上面仍挂有许多饱满红润的柿子,颗颗泛着晶莹光泽,坠在枝头,沉甸甸的,像是橘色的圆形灯泡。
朱标将马牵到树林里拴住,从它身上挂着的包裹里取出一套满是破洞的麻布衣服换上,捧起一把土,摸在自己脸上,而后又用法术从空中抓出一个水球,浇在六出白身上,按住它在地上磨蹭了好几下,直到雪白的毛发变成土灰色才停下。
六出白疑惑又委屈地叫了几声。
“听好了,从现在开始,你不是六出白,你的名字是……大壮,懂了吗。”朱标从狗子的眼里看出惊恐,不顾它的反应接着道,“我也不叫朱标,我是林示,家里是……嗯,卖大饼的,还算有点钱,我和爹娘走散了,与你相依为命。”
既然是回来为家乡的百姓干实事的,不微服私访简直说不过去,至于后续身份暴露后会不会有失体统的问题,朱标认为这种小事是无所谓的,毕竟老朱同志在称帝后也曾坦然的宣称过朕本淮右布衣。
向前看了看,朱标抬步朝柿子树走去。
卢近爱离开自己的茅屋,走向村头的柿子树。
道路两旁是翻过的土地,呈现出单调的黄色,三五户人家的房子立在那里,有炊烟笔直上升,篱笆里犬吠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响起来,伴随着男人女人聊天的动静,和谐而略有枯燥。
凤阳村很贫穷,卢近爱也很贫穷,但他的贫穷,并不是自身原因造成。
卢近爱有一张瘦削的脸,五官端正而并不出彩,下颚处的线条硬朗,脊背永远挺得笔直,一看就是一个古板的、严肃的、不知变通的刚硬男人。
卢家是世代读书的人家,祖上出过几个小官,最高干到县令,更多时候都是穷秀才,与起伏的家境相反,卢家的家教非常稳定优秀,奉行君子之风,他们家的人,无论提谁出去,都能令古今贤人抚掌而笑。
到了这一代,卢近爱的父亲早年生了一场大病,家中几亩薄田全卖了出去用作买药,还欠下不少外债,病没有治好,人也死了。
卢近爱的母亲没有再嫁,一个人在乱世中拉扯着儿子生活,靠缝补和替地主耕种养活两人,躲过了战争,躲过了饥荒,没有躲过日渐衰老的残破身体,最终还是逝去了。
但她确确实实养成了一个好儿子。
她的儿子极有骨气,极为孝顺。他不顾及自己的死活,用家中最后的钱财为老母买了一口薄棺。
所以如今沦落到了没有饭吃的地步。
这棵柿树是他不久前发现的,说来也奇怪,树上那么多红彤彤的甜柿子,村里的其他人仿佛都看不见似的,哪怕是被他刚摘下来的,别人也看不到半个,愣说他手中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事出有妖,卢近爱本该小心一点,但他家中实在不剩半粒米,在不愿意欠人情的情况下,没有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