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而他穿上一身灰色的麻衣,脚踩草鞋,背好一个斗笠,用一根磨光的木棍梳起头发,拿起一根顶端开叉的长竹竿便出发了。
他在树下站定后,伸出长竿,用顶端的缝隙嵌入挂有柿子的细枝,轻微一扭,带下几个红柿。
采够一顿所食后,卢近爱停了下来,对柿树拱手道:“多谢兄台,我这就挑一担水来给你浇上,往后几日恐怕还要叨扰。”
风吹草动,树梢似乎晃了晃。
用衣摆包住柿子,他刚一扭头,就看到大路上迎面走来一人一狗。
人是个少年,狗的模样怪里怪气,似乎是瘦得过分了,一身毛发纠结缠绕,挂着泥浆和杂草。
这是哪里来的?怎么要饭要到凤阳村来了。
等着朱标走近,卢近爱往他手中的破碗里放入一个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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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凤阳这个名字其实是朱元璋登基后赐名的,大家当成本来就有吧。
也算是历史小常识?
凤凰山之阳,凤阳。
第137章 背道而驰
失策了。
草率了。
柿子落在碗里的时候,朱标感受到了很久都没光顾过自己的尴尬。
一是因为没人敢让他尴尬,二是他的脸皮已经很厚。
现在卢近爱往他碗里放了一个柿子,且又穿得这么破旧,让朱标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碰瓷骗人的卑鄙混混。
他是真的一时疏忽,忘记把这个碗给藏起来了,回老家的第一天,被误会成一个乞丐,还没来得及伪装,朱标直接子承父业,不忘初衷。
倘若时光流转,几十年前,朱元璋也是这个年纪,拿着同样的破碗,蹲在柿子树下,祈求天上掉一个馅饼给他,好拯救他的肚子,拯救他的生命。
幸好老天从不掉馅饼,它虽然否决了朱元璋的愿望,却给了他另一个可能,但凡朱元璋能吃得起饭,就不会有洪武大帝,更不会有朱标的今天。
情况有变,朱标打算换套说辞,他捡起碗里的柿子:“我……”